哲学傳統上包括了
形上學、
知識論、
倫理學的研究。這些學科試圖回答對於人類與
世界起源,
知識如何獲得,以及
善惡等觀念的問題。基本上,哲學的基本方法是運用理性對於這些問題提出論證。但是,哲學的實際範疇與定義到現在還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哲學是什麼?」在哲學傳統之中是充滿分歧與倍受爭議的。哲學(philosophy)是從
希臘字“Φιλοσοφία”(philo-sophia)轉變而來,意思為「热愛智慧」,或是比較少用的「智慧的朋友」。哲學是難以被定義的,因為有眾多分歧的觀念都被視作為哲學。皮爾金哲學辭典中定義哲學為「有關思想,行為,與實在中最基本與普遍的概念。」皮爾金百科中提到哲學與科學的差別在於,哲學問題的答案不能僅由經驗證據來得到。無論如何,這些觀點都被牛津哲學辭典所挑戰:「二十世紀晚期…偏向於將哲學思考視為對於任何一種智識探索的最好實踐」。的確,許多早期
哲學家在自然哲學方面的觀察最後都形成了現代科學對於眾多課題上重要的基礎。另外,哲學較不正式的用法可能是指一種特別的方法或是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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