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C(Advanced Audio Coding),出现于
1997年,是基于
MPEG-2的
音频编码技术。由Fraunhofer IIS、
Dolby、
苹果、
AT&T、
索尼等公司共同开发,以取代mp3格式。2000年,
MPEG-4标准出台,AAC重新整合了其特性,故现又称MPEG-4 AAC,即m4a。作为一种高压缩比的音频压缩算法,AAC压缩比通常为18:1,也有资料说为20:1,远胜mp3,而音质由于采用多声道,和使用低复杂性的描述方式,使其比几乎所有的传统编码方式在同规格的情况下更胜一筹。不过直到
2006年,使用这一格式储存音樂的并不多,可以播放该格式的mp3播放器更是少之又少,目前所知仅有苹果
iPod,而手机支持AAC的相对要多一些,此外电脑上很多音樂播放软體都支持AAC格式,如苹果
iTu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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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C实际上是高级音频编码的缩写。AAC是由Fraunhofer IIS-A、杜比和AT&T共同开发的一种音频格式。是MPEG-2规范的一部分。采用的运算法则与MP3的有所不同。AAC通过结合其他的功能来提高编码效率。AAC的音频算法在压缩能力上远远超过了以前的一些压缩算法(比如MP3等)。可以在比MP3文件缩小30%的前提下提供更好的音质。它还同时支持多达48个音轨、15个低频音轨、更多种采样率和比特率、多种语言的兼容能力、更高的解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