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或正義是關於適當安排社會內的
東西和
人民的概念,此概念是
哲學、
法學和
神學歷史上不斷思考和辯論的話題。公平正義的研討可大略分為兩類,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著重在人群間適當分配好的東西 - 如財富、權力、報酬、尊敬。所以例如說,
平等主義就是一種分配正義理論,認為對財富的適當分配方式是平等分配。應報正義(Retributive justice)著重對惡行的適當回應。所以例如說,同態報復法就是一種應報正義理論,認為適當的懲罰是等同所受到的不正當損害:「以命還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幾個關於公平正義的重要問題在西方
歷史進程中曾激烈辯論過:什麼是公平正義?它對個人和社會有什麼要求?怎樣才是對一個社會內財富和資源的適當分配:
平等制、精英制、視地位而定或其他的排列方式?各種政治觀點和哲學系統對這些問題有無數可能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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