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或人類,這個名詞可以從
生物、
精神與
文化各個層面來定義,或者是這些層面定義的結合。
生物學上,人被分類為
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智人種(學名為Homo sapiens 或 Homo sapiens sapiens 但此後者多數不為學界一致認可),擁有高度發展的頭腦。
精神層面上,人被描述為能夠使用各種靈魂的概念,在宗教中這些
靈魂被認為與神聖的力量或存在有關;而在神話學中,人的
靈魂也會被拿來與其他的人型動物作對照。
文化人類學上,人被定義為能夠使用
語言、具有複雜的
社會組織與
科技發展,尤其是他們能夠建立團體與機構來達到互相支持與協助的目的。
生物學上人的學名為“智人”(
拉丁文homo爲“人”,sapiens即“聰明的”),與
黑猩猩、
大猩猩、
猩猩、
長臂猿、
合趾猿同屬
人科的
靈長目動物
[1]。人類與其它
靈長目動物的不同在於人類直立的身體、高度發展的大腦,以及由高度發展的大腦而來的推理與語言能力。由于人和猿血缘相近,动物学家D.莫利斯戏称人类为
裸猿 ,并著述从各个角度论述人类种种行为的起源。。行為學上來看人類的特徵有:懂得使用
語言,具有多種複雜的互助性
社會組織,喜歡發展複雜的科技。這些行為學上的差異也衍生出各
文化不同的
信仰、
传说、
仪式、价值观、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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